第33章 未知的才是最可怕的(第2/2 页)
的乙方,而公检法呢处于完全的甲方地位。当事人要是一来到公检法就坚称自己是无罪的,那公检法的办案人员完全可以问一句“如果你是无罪的,那这些证据怎么解释?”但是律师绝对不能这么硬气!
所以李珊只能表现出同情地说着:“您先说说怎么回事。我们再研究后续的对策。”委托人说被委托人是冤枉的,需要适时的转移话题方能起到有效稳定情绪的效果,这是李珊近两年在“稳定情绪”业务上积累的技巧。
“我儿子现在才19岁,他虽然是平时淘气贪玩了一些,但是他绝对没有参与犯罪行为啊,公安局怎么就把我儿子带走了呢?”
听到委托人的话语,李珊第一时间想到的罪名就是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”,我国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,该罪是指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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